刘智杰
执行董事
刘先生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加入本集团,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刘先生于服务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逾三十五年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退休。于汇丰银行担任之各项主要职务中,彼曾任职副总经理兼香港个人银行业务主管及亚太区副总经理兼策略执行业务主管。刘先生为香港银行学会(「学会」)资深会士。彼曾于学会之理事会担任主席(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现时担任学会理事会之荣誉顾问。彼先后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服务多个委员会,包括环境咨询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财经界人力资源咨询委员会(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创新及科技基金环境项目评审委员会(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及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私隐问题小组委员会(一九九零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刘先生亦曾出任商界环保协会有限公司主席(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彼目前亦为皇朝家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98)、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2)及衍生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9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担任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09)、于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担任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华隆金控有限公司及高锐中国物联网国际有限公司及福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2)及于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担任骏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骏高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外,上述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